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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如何办理农村房屋买卖?

时间:2023-05-23 15:08:38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一、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四)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二、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二)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三)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四)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

(一)买卖双方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如果同意该房屋进行买卖,则开具相关证明。

(二)村委会同意买卖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三)合同签订完毕后,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并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四)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五)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受理后会认真审核,并出具契税单等相关凭证。

标签: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 办理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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